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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0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44)及人社厅有关通知(浙人社函〔201993号,点击打开链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及八大万亿产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910日后出生),具体条件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见附件)第六条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

二、推荐限额

省突贡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75名。教育厅推荐名额20人。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下载

(二)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征求校纪检监察室意见(师德师风方面是否有不良记录),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纪检监察结果提交人事处。

(三)评议推荐。人事处复核后组织校内专家评议,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

(四)人选报送。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厅,教育厅评选确定推荐对象提交人社厅最终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部)8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各一份交人事处(行政楼323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申报平台导出);

3.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与申报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要求编写页码和目录);

4.推荐人无师德师风方面不良记录的证明。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浙委办〔200578省突贡管理办法

2.系统申报流程说明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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