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44号)及人社厅有关通知(浙人社函〔2019〕93号,点击打开链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是在我省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及八大万亿产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和工作一线中青年专业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9月10日后出生),具体条件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号,见附件)第六条。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
二、推荐限额
省突贡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75名。教育厅推荐名额20人。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http://gccrc.zjhrss.gov.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提交、下载。
(二)学院推荐。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征求校纪检监察室意见(师德师风方面是否有不良记录),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纪检监察结果提交人事处。
(三)评议推荐。人事处复核后组织校内专家评议,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
(四)人选报送。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厅,教育厅评选确定推荐对象提交人社厅最终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8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各一份交人事处(行政楼323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申报平台导出);
3.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与申报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要求编写页码和目录);
4.推荐人无师德师风方面不良记录的证明。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浙委办〔2005〕78号(省突贡管理办法)
2.系统申报流程说明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