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3号)要求,现就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颁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
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以竞聘的形式产生,其程序为: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表》(附件3)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上述“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4月5日前,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杨占江;联系电话:63740868(9298868);电子邮箱:yangzj@zafu.edu.cn。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表
人事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