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9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我校限额推荐2名。

  请4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323室)

  1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RPU文件格式)各1份,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登录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电子文件发送至rsc@zafu.edu.cn

  2佐证材料纸质1份,按照填表顺序整理,编写目录及页码,尽量控制在20张纸。其中,论文提供首页、收录证明、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证明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119296811

  附件:人社厅通知文件

 

人事处

  2017329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精神,现就我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重点领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地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努力发现创业创新一线的优秀人才,重点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面向高新区、创业园等产业化创新人才集聚的科技园区,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联系掌握推荐一批人才,明显提高产业创新人才推荐比例;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18名。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推荐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杭州、宁波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其他地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四、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后打印)、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

(二)电子材料: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可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于42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wangxiaozhou@zjhrs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汪小洲  

联系电话:0571-87052534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31002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