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8〕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一次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要求
于2020年6月30日前到校报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省直事业编制、校聘合同制及在管理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符合初聘(转聘)条件人员。
(一)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博士学位。
(二)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6个月初期期满,经过考核合格。
2.大学本科毕业,在相应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其中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政)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系列不作要求。
3.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等系列的专科毕业生,从事员级(如技术员)工作1年以上或在相应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转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上报材料
1.个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表》;转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转聘专业技术职务表》。
对于在入校后已经填写并上交给人事处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表的人员,无需再上交。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于2020年7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由学院检查各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2.申报者所在学院(部)填写考核意见,并于2020年7月8前将签字盖章后专业技术职务表和报名汇总表(盖章)交人事处。同时将《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初聘(转聘)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汇总后电子版发zcps@zafu.edu.cn邮箱。
联系电话:63740868(9298868)
地 点:行政楼323室
人事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