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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7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对象

1.2011年经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经考核确定,取得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2011年经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含高校图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员会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需提交材料

1.中、初级资格证书

由个人或所在部门填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附件),提交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或小二寸照片(颜色不限)一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部门及姓名)。

2.高级资格证书

⑴2011年经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由个人或所在部门填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附件),提交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提供白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可用数码相机或扫描仪采集),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50K以内。照片文件以本人姓名加身份号命名。

⑵2011年经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含高校图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员会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由个人或所在部门填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附件),提交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如果要更换2011年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者,照片要求同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并于5月15日前将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交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yangzj@zafu.edu.cn)。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换发浙江省新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005年及以前评审通过的和外省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尚未换发新版证书的请抓紧办理,具体办法见《关于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校园网-校内通知或人事处网-通知公告)。

2.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资格证书者,须事先登报声明,持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报告及登报声明方可补办证书。

附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xls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