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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开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作者: 点击:[]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已经开通(网址:http://zjzc.nbu.edu.cn/)。教育厅今年将采用网上评审,现就评审评审系统使用等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网报对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学校无评审权的教师(含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学生思政、高教管理人员,不含申报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等其它系列)。

二、网上申报

1.输入上述评审系统网址,完成注册(请牢记密码),即可登录评审系统。

2.按评审系统左侧菜单依次完成表格填写。

3.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系统要求是.jpg格式图片),所有佐证材料均需上传(一个佐证材料用一个电子文件,如涉及一个佐证有多个页面的,请用图片处理软件将多个页面合并在一个电子文档中)。

4.对“教师系列评审表—2012版”填写内容审核无误或修改无误后,修改网报内容,保证“教师系列评审表—2012版”与网报栏目内容一致,完成“网上提交”。

三、网报注意事项

1.每个栏目内容评审系统可能有要求提示,请按评审系统要求操作;评审系统无要求的,可参照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教师系列评审表—2012版”中批注要求填写。咨询电话:63740868,内线9298868。

2.各栏目填写要完整,做到真实、准确(与佐证材料完全一致,避免返工)。

3.“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评审系统中是“学年/年份”,请对应填写年度教学情况,并请申报科研、学生思政、实验、管理系列人员,将此栏上面一半填写承担教学工作的情况,下面一半填写本职工作业绩。

四、网报材料审核

由于评审系统还无法实现分级管理,所以今年网报材料仍由人事处负责审核。但主管部门须按要求对相应栏目内容和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评审表”相应栏目和佐证材料相应页上加盖部门审核章。

不是在本校工作期间承担的教学工作须由原单位出具证明;申请的项目等佐证材料,须经原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审核章。

五、网报时间

具体网报时间和要求见《浙江农林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