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建省高校教师(含图书资料、实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系列,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相应学科评议组专家库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93号)精神,现将推荐学科评议组专家库成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1.评审专家要求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以及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专家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本次推荐的专家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于2009年(含)以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于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3.推荐专家除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图书资料3个专业外,其他专家必须按其所从事专业归属到具体的一级学科。
4.推荐名额不限。
三、推荐方式
由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学校确定上报教育厅学科评议组专家人选。
四、推荐材料
由申请人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汇总表》(见附件),所在部门汇总,提交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
请各部门于2012年6月28日前将推荐专家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稿发至yangzj@zafu.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汇总表.xls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