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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6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8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6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人员条件

(一)2012年后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120分;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二、 进修渠道和期限

自行联系进修单位,进修学科和项目选择要有针对性。出国进修期限为36个月。

三、 经费资助

由省财政资助,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财教2010286号)。

四、 申报材料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2份,电子文档发送至rsc@zafu.edu.cn

2.151人才工程培养证书、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审批意见1份(内网或VPN登录“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左侧功能菜单下选择“访学申请”,填写保存后左侧功能菜单选择“访学管理”打印申请表,交学科、学院负责人签写意见)。

上述材料请于2016331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315室)

联系人:老师 63740811(9296811

附件: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

人事处

2016年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