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37号,见附件)和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点击文件名可打开链接),2016年该项目选派工作的网上申报将从4月1日开始,校内提交材料截至4月12日。请结合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及个人家庭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已申报留学基金委项目的人员如明确被淘汰可申报此项目。曾申请过留基委项目的人员,再次申请时需重新注册账号。
2、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有效的外语证书应在2年以内颁发。申请时外语水平如未达到合格条件,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英语四六级,未达标或已过期的托福、雅思)。申请赴非英语国家进修的人员,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留基委相应语种合格要求。
3、选择资助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或者12个月,只能二选一。中层干部申请该项目的,须先向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留学期限只能选6个月。
4、合理安排出国时间。2016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因此邀请函中派出时间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录取材料预计8-9月发放,由于办理出国手续至少需要1个月,因此建议访学开始时间最早安排在2016年11月。
5、慎重申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将影响今后个人申报及我校人员录取,因此请申请人员及所在学院充分考虑各方面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
6、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平台填报上传的材料一致。网上平台提交后,系统将生成唯一条形码,显示在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的右下角。如提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该条形码将发生变化,须重新打印整套表格。
7、提前注册填写。为避免高峰期网络迟缓影响填报速度,建议提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待4月1日项目开通后仅需填写【申请留学情况】一个子表、上传证明材料。请加入我校出国访学QQ群(群号:176451745)在线与人事处工作人员交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汇总表(须排序,见附件);
2、申请表、推荐意见表及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其中,单位推荐意见由个人根据表格要求(表样见附件)提供参考文稿,由院领导签写、签名、敲学院公章(如意见打印粘贴请确保公章盖过纸张交界处)。
上述材料各1份,切勿装订,请按材料清单顺序夹好,于2016年4月12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315),并将电子版汇总表(Excel)、申请表(pdf)及推荐意见(word)发送至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63740811(9296811)
附件:教育厅通知文件、汇总表及推荐意见表表样
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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