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人选1名,一般应为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我省此次可向教育部、中组部推荐34名教师参加全国教学名师遴选,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等)20名,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14名。
三、申报遴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个人申请,学校遴选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组织评审并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开展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遴选结果报国家“万人计划”专项办审核、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3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323),电子文档发送至rsc@zafu.edu.cn。
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及附件;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11(9296811)
附件:1.候选人汇总表
2.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3.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
人事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