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函》(见附件),我校限额推荐1人。
请按附件文件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5月3日上午11:00前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清单及推荐表见附件或浙江文明网相关通知),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11(9296811)
附件:教育厅文件及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及2016年选派人员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