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39号, 见附件1)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我省组织实施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为做好我校151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培养人员对照导师库中专家的专业工作情况,可申请1-2名专家担任指导老师,并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表》(见附件2)。导师库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请于9月9日前将申报人员的申请表一份及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63740868(9298868)
邮 箱:rsc@zaf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表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库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库2
人事处 2011-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