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学校同意推荐李莉评审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其申报材料《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见附件)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
人事处电话:63740868(9298868),传真:63732719。
附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doc
201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