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与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相结合,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9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1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社科类项目的申报,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1、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2)一式4份,纸质及电子文档;
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及电子文档;
3、 300字左右项目简介,仅电子文档;
4、 留学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1份,仅纸质。
证明文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到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读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2011年及以前获得资助的人员还未结题的请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或结题的书面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2月1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71-63740868(9298868)
邮 箱:rsc@zafu.edu.cn
附件: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 2012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2、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3、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