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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20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9号,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的成果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详见附件1。此前已经报送过的相同成果不重复报送。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对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适时组织省“151人才、在浙博士后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报送要求
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成果征集,2011319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和附件3)一式2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 浙人社发[2012]39

2 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

3 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