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151”人才和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9号,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的成果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在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详见附件1。此前已经报送过的相同成果不重复报送。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将对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适时组织省“151人才”、在浙博士后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二、报送要求 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成果征集,2011年3月19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和附件3)一式2份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 浙人社发[2012]39
2、 省“151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
3、 浙江省博士后科技成果推荐表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