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2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3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将选派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进修和开展合作研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申报人员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3份(电子文档发送至rsc@zafu.edu.cn),佐证材料1份,另附个人申请1份(须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于2012年6月8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1. 浙人社发〔2012〕138号
2. 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