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5〕49号,见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申报指南》,2015年选派工作的网上申报将从4月6日开始,校内提交材料截止日期4月10日。请结合本学院(部)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申报注意事项
1、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人员可兼报本项目(即简章中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2、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条件者,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申请赴非英语国家进修人员,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
3、申请时必须提供外方邀请函及外方导师简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4、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或者12个月,只能二选一。
5、取消联合评审,初审通过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6、预计10-11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建议访学时间最早安排在2016年2月。
7、录取后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8、留学资格有效期1年。2015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将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以及经其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均不得再次申请,因而申请时务必充分考虑工作及生活安排,保证入选后按时派出。
9、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平台填报上传的材料一致。网上平台提交后,系统将生成唯一条形码,显示在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的右下角。如提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该条形码将发生变化,须重新打印整套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
10、曾经申请过的人员,再次申报时不能使用以前的旧账号,需要重新注册。
11、提前注册填写。为避免高峰期网络迟缓影响填报速度,建议提早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待4月6日项目开通后仅需填写最后一个子表、上传证明材料。
12、中层干部申请该项目的,须先向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访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相关申报指导可查看“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zjedu.gov.cn)专栏,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汇总表(须排序,见附件3)1份;
2、申请表、推荐意见表及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1,其中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填写,院领导签字、敲学院章)一式3份;
上述材料切勿装订,请按材料清单顺序夹好。
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315),并将申请表(pdf)及推荐意见(word)的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63740868(9298868)
附件:通知文件及汇总表.rar
人事处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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