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27号),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同意我校汪小刚、秦华、陈海嵩3名教师为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人事处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秋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育理论课程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