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2014年学校在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建立了孔子学院,为孔子学院建设需要,将在校内外公开选拔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掌握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
4.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二、申请及派出办法
以个人自荐为主,请申请人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推荐表》(见附件),校外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2016年1月11日前交至组织部(行政楼320-2)。学校经过选拔后推荐至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将组织选拔考试,考试合格者,须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
三、派出待遇
中方院长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校外人员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63741889,email:zzb@zafu.edu.cn。
附件: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选推荐表.doc
组织部、国际处、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