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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17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委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函〔2017〕109号,见附件省委教育工委人才办(干部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遴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推荐名额

坚持“服务发展、高端引领,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可推荐1名候选人2017全省计划遴选支持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20名左右。

二、支持措施

1. 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并纳入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

2. 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革新、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

3. 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省有关部门将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4. 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支持经费可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优先选送参加“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

三、申报条件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难题中做出重要贡献;

2. 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

4.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以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

四、遴选程序

1. 申报。个人申请,学院(部门)提交,学校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2. 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省人力社保厅。

3. 初评。省人力社保厅设立遴选支持工作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各行业专家组成相关行业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初评,产生初评结果。

4. 复评。初评结果报省委人才办,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9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一份报人事处(行政楼323),电子文档发送至rsc@zafu.edu.cn

1.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2. 《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申报表》

3. 候选人业绩材料(不超过1000字);

4. 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荣誉证书和反映技术成果、佐证事迹贡献的材料复印件。(请勿装订,需验原件。)

上述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刘老师  637408119296811

 

附件:浙人社函〔2017〕109号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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