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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5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共享优质学术资源,拟开展2012-2013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件1)

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 rsc@zafu.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