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人员类别及应携带材料 1.报到人员类别: 1)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2)调入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须确认人事档案到校后,单独联系报到时间。 2.报到提交材料 说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还应包括大专(如有请提供)、本科、硕士等学历学位复印件。 1) 应届毕业生: 1.报到证 原件 2.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复印到一页上,下同) 3.学历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浙江农林大学应聘人员政治审查表》 原件 5.职称证书(如有请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调入人员: 1.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原件 2.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浙江农林大学应聘人员政治审查表》 原件 5.职称证书(如有请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留学归国人员: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外籍请提供护照) 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 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浙江农林大学应聘人员政治审查表》 原件 6.职称证书(如有请提供) 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盖章件) 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到流程 1. 地点:至人事处(行政楼320)提交报到材料。 2.至各部门报到 (1)依照《人事信息电子填报操作方法》,将本人信息数据录入校人事管理系统数据库 (2)至行政楼322办理工作证(须提供1张小2寸照片); (3)至组织部(行政楼328)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和领取干部履历表(非党员也需领取); (4)至办事大厅(教4)办理校园一卡通。 3.签订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
4.户口迁移,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⑴对毕业分配的教职工,凭报到证复印件(人事处审核盖章)、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交纳证明)、户口迁移证(人事处审核盖章)、身份证、无房证明和无不动产证明到保卫处服务窗口(A12-204)办理落户手续; ⑵对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凭人事处出具的商调函复印件(经人事处审核盖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无房证明和无不动产证明到保卫处服务窗口(A12-204)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详询保卫处张老师0571-63740036。
注:1、凡报到材料不全,暂缓报到。原则上每月15日之前办理入职手续,后半月不办理。 2、学校规定范围的旅费,由人事处审核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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